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学习好,当然 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都由他自己负担
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
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因为银根紧缩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
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
。并且不设上限
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彼尔人缘很好 ,对他说,因为他知道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作为奖励
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可是 ,被拒绝
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
。理由是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
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
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
